乐东法院法官+调解员携手化解三年种子培育费纠纷

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九所法庭与九所镇乡村法治服务中心调解员携手,在短短一天之内成功调解了两起农业合同纠纷案件,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真正实现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目标。

2021年,原告林某甲和林某乙分别为被告陈某培育了玉米和高粱种子。当秋季收获后,被告陈某却将所有制种全部带走。尽管被告支付了部分款项,但之后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剩余的款项。经过结算,被告陈某拖欠林某甲14000元,林某乙8000元。在多次催款无果后,原告们将被告陈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归还欠款。

案件受理后,九所法庭的法官张永会认真翻阅了卷宗,对案件有了大致了解。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标的数额不大,且双方都有调解的意愿,张永会决定与中心调解员共同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陈某承认了自己的拖欠行为确实有不当之处,但也表示是由于工程款被拖欠导致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法凑齐欠款,希望原告能宽限一些还款时间。张永会与调解员轮番向陈某阐明了这笔款项是原告的劳动报酬,款项能否及时到位直接关系到原告及其家庭的正常生活,并告知了恶意拖欠的法律后果。同时,也与原告解释了陈某目前的经济状况,并商议达成了分期付款协议。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两起案件的原被告双方均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并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这一举措不仅有效地解决了当事人的纠纷,还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来源: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撰稿:黄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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